2011年12月4日星期日

廣告評論(二)

這是一個時裝品牌Gucci的廣告,內容大致講述品牌公司以Gucci童裝系列名義捐款,支持聯合國兒童基金會,並向大眾宣傳Gucci童裝店現已開幕,歡迎蒞臨。
廣告中採用了大幅的圖片,圖片中的人物形象設計簡潔,兩名小童身穿亮麗衣服,男的以西裝、黑長褲、皮靴打扮,依著旁邊白色、龐大的玩具熊。而女的則穿著白色蝴蝶款小裙、配上絲襪、銀色平底鞋,並挽著小手袋,而手袋上印有Gucci的字樣,宣傳Gucci童裝系列的衣服。兩名小童皆面露笑容,在白色的背景,玩具熊的映襯下,小童顯得天真無邪,畫面讓讀者眼前一亮,想起自己的小時候,令讀者留下深刻的印象。但是,圖像的多樣化(玩具熊、衣著、手袋) ,讓讀者難以一眼便理解登廣告的主要目的、宣傳對象和事物。
而在畫面設計的顏色方面,廣告中主要以灰白為主色,給予別人一種純潔的感覺。但是,體亦同時採用了白色為主,雖兩者皆為相類顏色,但當相併在一起, 文字顏色就因太相似而難以看清,需讀者近看才能看清文字,設計不夠突出,讓讀者難以一時明白廣告含義。字形方面,廣告中使用了均不同大小,並藉著粗體,幼體之分,突顯宣傳效果,一些重點字眼:如公司品牌(Gucci)就用了較大,較粗的線條;而公司的新開張、近期動態就用了較小,較幼的線條,引起讀者的注意, 更達到宣傳的效果。然而,這些文字的大小,粗幼縱使引起了讀者的注意,卻未能清晰表達到廣告的主旨(Gucci童裝店現已開幕,望讀者蒞臨)
另一方面,廣告把圖片和文字並列,放在中間位置,吸引讀者的注意力。他們的相互配合,間接加強了廣告的感染力,信息也更清晰具體。而行文亦非常簡潔,文字簡單易明,方便讀者理解。
總括而言,縱使廣告圖片豐富,但是畫面顏色與文字的設計未能清晰表達到廣告的主旨,因此我認為這個廣告較較下面大宅的廣告遜色。



這是一個置業集團的廣告,內容大致在向大眾宣傳及推銷新建成的大宅(逸龍) 。以下我將從「搶眼、生動、簡明」三方面進行評論,以視廣告能否達到AIDA的原則(attention, interest, desire, action)
首先,在搶眼方面,廣告最重要的就是讀者對廣告的第一眼,只要第一眼能吸引到讀者,便能成功讓他們繼續閱讀下去,並考慮對產品的需要。而此次廣告畫面設計的顏色方面中,特地以金黃色為底色,並採用了漸變色,讓讀者不但聯想,更猶如親身感受到大宅的華麗氣派、高貴。字體則運用了金、啡、白三種顏色。這三種顏色均屬於相類顏色,當相併在一起,便能構成一種調和的感覺,並略帶和諧感。 字形方面,廣告中則使用了不同大小,藉粗體,幼體之分突顯推銷的效果,如一些重點字眼:標題,大宅的名稱皆用了較大,較粗的線條;而較次重要的如大宅的詳細資訊,地址,開放時間就了較小,較幼的線條,不但引起讀者的注意,更突顯推銷的效果。
 其次,在生動方面,廣告中一對母子正坐在華貴的沙發上,依靠,牽著對方,面露笑容,而標題則是「世家大宅,立九龍塘之上。淵源地段,由逸龍世流傳。」廣告雖未帶生動,但母子的笑容,卻令讀者有種家舒適,平和的感覺。而標題共分兩句,每句字數相約,讓讀者有種整齊的感覺,標題的意思亦切合主題,吸引讀者購買。
最後,在簡明方面,標語句簡簡單單二十三個字便清楚說明了逸龍的氣派。另外,下面的小字是廣告的內文,詳細說明了有關大宅的資訊,如地址、參觀的開放時間、建築面積……行文清晰,意思明確,然而,內文的字略多,帶點沉悶,煩厭的感覺。
總體而言,這個廣告大致符合搶眼,生動,簡明的三大條件,達到廣告AIDA的原則。